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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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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一般的人結婚的時候就會選擇在婚前買房子,誰買就是寫誰的名字,但是在結了婚之後,有人就想在另一半的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以下分享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1

要分情況。

新婚姻法對於婚前買房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解釋:《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買房產權歸屬

一種情況是一方婚前按揭購買商品房,並辦理了產權證,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房貸,這種情形比較普遍。這種房屋爲購房人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自動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

即使夫妻共同還貸,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當婚姻關係不再存續時,另一方擁有的權利僅是已付購房款的原價及利息的返還,而不能對婚前按揭房屋升值產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張其他請求。

爲了平衡夫妻雙方權益,維持正常的家庭關係,婚後夫妻雙方可以就這種房產進行約定,併到房屋登記部門對原產權證進行變更,避免日後對此產生分歧,影響夫妻感情,甚至損害一方權益。

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另一種情況是購房人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了首付款,並辦理了銀行按揭手續,但沒有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直至結婚後才辦理房屋產權證。

在這種情況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會要求出具夫妻約定書,並按約定辦理產權證,能有效地避免房屋產權糾紛,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家庭穩定。

還有一種情況是婚前購買房產,沒有貸款,也辦理了產權證。這種情況是否要變更產權證,追加共有人,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應慎重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買房雙方共同出資的話,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候,出資雙方應在產權證上載明權利人。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除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婚前財產各自所有,但房屋權屬是以房產管理部門登記情況確定權利人的。

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是雙方出資但產權證上只有一方姓名,則已經出資但未登記爲房屋權利人的一方將會在房屋的處分、分割中處於不利地位。一旦雙方反目對簿公堂,在分割財產時權利就可能得不到保護。

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2

一、《民法典》婚後加名字有效嗎?

按照法律規定,任何財產的所有權都可以是多個人共享的。也就是說,房屋的所有權人並不只能是一個,只要當事人願意,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是幾個人共同享有。因此,當事人在結婚後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婚後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稅。因此婚後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稅即可。

二、房產證加名字流程是什麼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在辦理房產證加名之前要先確定這些事項:

1、首先確定是否有房貸,如果有房貸,是不能進行加名的。因爲在你從銀行辦理房貸的同時,你的房子已經被抵押——這也成爲不少女性選擇婚前買房的最充分理由。

2、在有房無貸的情況下,雙方需攜帶身份證、房產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房管局填寫加名申請。

3、經房管局覈實無誤後會第一時間進行辦理。

4、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第2張

其實婚後在房產證上家配偶名字是很方便的,因爲是夫妻關係了,所以一般是不收取加名費用的,只需繳納一下製作的工本費就可以,但是這個價格一般是不一樣的,這要根據當地的政策來進行考量。

兩人既然已經領證成爲夫妻了,那在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就和直系親屬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流程是一樣的了,主要有四點:

第一、在去加名字前,要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這是必須要準備的',如果不方便複印的話,一般房管局大廳會有複印機,可以直接去那裏複印。而且一定要本人都到,也就是夫妻兩人都要到場。

第二、接下來就是在房管局大廳等待叫號,因爲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就不同,但是大部分地方是收取80元的工本費、5元的貼花費和25元的製圖費。這些都是需要繳納現金的,所以去之前一定要準備好。

第三、證件上交齊全,費用繳納完畢後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10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之後,就可以再來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了,這時的房產證上就是兩個人的名字。

第四、記住,還有一點要注意,如果你們的房子買時候交的不是全款,而是貸款的話,那還要去銀行辦理一下抵押變更手續,這樣以後就不會出現還貸的問題。

簡單四步,就可以在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了。

我國私法採取的是合意原則,對於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的處理,只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對財產進行處分,故而《民法典》婚後加名字有效嗎這個問題,只要雙方合意達到一致,加名字的行爲就會產生法律效果,否則就是無效的。

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3

夫妻在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是合法有效,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對方的名字視爲贈與,加上名字後的房子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贈與方就擁有了產權份額。在離婚時,可以申請平均分配夫妻雙方的房產。

《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房子的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且在銀行貸款的,婚後夫妻二人共同來還貸,不動產登記如果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夫妻雙方的房子(不動產)由雙方二人協議處理。

夫妻雙方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應該是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夫妻雙方結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該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婚後沒有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遇上這種情況也能相應挽回些損失。

新婚姻法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第3張

根據《民法典》 規定,男女雙方可以規定在婚姻關係成立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可以在結婚前簽訂婚前財產書,這些財產可以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這些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夫妻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或者有一方對外存在債務的,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可以申請由夫妻個人的財產做清償。

如果是婚前購買房產,沒有貸款,辦理了產權證的。準備要變更產權證,追加共有人的,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應該在追加的時候謹慎處理,以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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