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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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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房子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是很重要的,房子是一種安全感,在日常的婚姻生活中,我們許多人都是想把情侶另一方或者在婚姻另一方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面,下面瞭解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1

當然是有用的,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婚後房主自願將伴侶的姓名加到房產證上,那麼夫妻二人就算是共享這套房子,這套房子成爲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因爲情況不同,所以登記的方式也不同。

一、無貸房產證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二、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

1、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費用。而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組合形式,則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規章步驟則和有房無貸相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2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對於婚後房產證加名當然是有用的,這樣的情況下只要是加上名字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了,但是並不是說加名後就等於房子就是一人一半了,在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還需要考慮到各自對於房子的貢獻大小。

比如誰出的首付,誰付的貸款,各自出資的金額等等,加名字只是代表有權對房子的產權進行分割,並不是完全按照房屋署名的就能分得一半的產權。

關於婚前和婚後在房屋上加名字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婚前加名的話,還需要繳納各種稅費,如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等,如果是婚後加名的。

不要繳納這些費用,但是需要寫明這處房產爲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房子的房貸已經還清,那麼辦理加名的流程就比較簡單,如果沒有還清,還處以按揭的狀態,就會比較複雜。

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第2張

房屋加名不管是婚前還是在婚後,只要通過合法的方式進行了加名都是有效的,婚前加名走的是房屋交易的程序,也就是說要通過房屋轉讓或者是房屋贈與的方式進行,所以纔會要求繳稅。而且根據現在的限房政策,還需要提供無房證明。

證明是自己的第一套房子纔可。而婚後加名,有幾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添加。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是在夫妻關係續存期間加名的,是可以房屋交易中心直接辦理手續添加的。如果房屋是在結婚後買的。

不管是寫的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都是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所以只需要帶上證明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身份證等辦理手續即可。

所以不管加名還是不加名,在進行財產分割時,主要還是根據雙方對房屋的貢獻大小來進行財產分割的,加名是會被認定爲共同財產,但是也不會說分割時就是一人一半。

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3

一、婚後房子加名字有用嗎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是有用的,並且是合法有效的。婚前或者婚後房產證上加對方的名字視爲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加上名字後這所房子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在離婚時,夫妻雙方都具有產權份額,一般會進行平均分割,或者雙方對房產的貢獻進行協議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家庭司法解釋三》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第3張

二、婚前房子加名字有效嗎

婚前房產加上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

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稅證,網籤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爲準,此外還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另外,爲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一住宅,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三、婚前一方房子加名字後就屬於共同財產嗎

通常來說,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爲,可以視爲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願贈與行爲,房產爲雙方共同擁有。既然是贈與的話,那麼如果出現法定的情況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後來加名的一方可能會被除名,法定可以撤銷的情況包括: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如果說出現上述三種情形中的一種,哪怕以及加名完成也是可以撤銷的。即使說離婚分割房產,也不一定是夫妻雙方平均分割,婚前買房,婚後加名的。

離婚時房子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有協議的根據協議分割,沒有協議的,由法院進行判決。法院在進行判決時,一般會考慮到雙方對房屋的貢獻大小,有可能不會平均分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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