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加女方名字,在離婚的時候人們是有很多的事情要解決的,特別是關於房產的分割問題,房產分割是有很多種情況的,有很多人的房子是婚前按揭房,那婚前按揭房加女方名字怎麼解決
婚前按揭房加女方名字1
婚前按揭房加女方名字,視爲對女方的贈與,變更登記以後,該房屋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一方用個人財產購房且按揭支付,並且房屋登記在該方名下的,屬於該方的個人婚前財產,與另一方無關。
一、婚前貸款買房怎麼加妻子的名字
夫妻兩人可對婚前婚後財產進行約定,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可以向房管局申請加名,增加爲房產共有人。
房屋證加老婆名字具體的手續如下:
第一,簽署房產更名同意聲明,同時須原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
第二,準備好申請材料到房產局,並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把老婆的名字加上去。
第三,按照房產局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根據我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區別
1、婚前買房,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如婚後離婚,房產不參與離婚的財產分配。而婚後買房,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參與離婚財產分配。
2、婚前買房,兩人都是未婚成年人,在有限購的城市,各自按一個獨立家庭計算,各自都可以買一套房。而婚後買房,兩人只能作爲一個家庭計算,在有限購的城市,只能買一套房,在沒有限購的城市,買第二套房的過戶稅費和首付比例等,都比第一套房要多。
一般情況下來說,是婚後買房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然,父母出資買房除外。
婚前取得財產爲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爲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如果婚前就置備好了房子,那麼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
如果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綜上所述,男方婚前買的房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若日後離婚,房子還是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分到房子的財產。所以最好是在結婚後買房,這樣最後雙方離婚,那麼房子就作爲婚後財產進行分割給夫妻雙方。
婚前按揭房加女方名字2
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嗎
可以。
據瞭解,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的情況主要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所需證件: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所需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窗口工作人員審覈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齊全就會給一個號碼。
3、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所需流程: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可撥打電話諮詢相關的銀行。
其他流程同“有房無貸”
房產加名怎麼辦理
一種是婚前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按轉移登記中的“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其中,屬於贈與的,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屬於買賣的,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另一種是婚後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持房產證、身份證和結婚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即可。
婚前按揭房加女方名字3
一、婚前房,離婚怎麼分?
1、婚前個人出錢買的房子,寫了兩人的名字,離婚怎麼分?
首先看男女雙方有無協議,是否約定房產爲雙方共有或歸個人,如有協議則按協議執行;如沒有,原則上兩人平分。如果一方主張房產歸個人,須提供個人購房證據,如交款收據、資金來源、第三方證明、產權辦理等。
2、婚前全款買的房,離婚怎麼分?
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該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應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3、婚前一方按揭買房,只寫一方名字,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房子怎麼分?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4、婚前買房,兩方父母拿的首付,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
房產證註明各自所佔份額,離婚是按份分割。
二、離婚房產有幾種劃分情況?
1、房產劃分原則
夫妻雙方感情發生分裂,離婚劃分房產的時候需要遵從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自願協商爲前提,照顧無過錯方,房產劃分男女平等,並且有利於雙方今後的生活。
2、共同出資
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爲共同財產首先,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3、一方婚前全款購房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毛都分不到。
4、一方婚前首付,婚後共同還款
離婚的時候並不一定只看房產證的,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着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爲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後共同付款的不同,來分割房產。
5、共同按揭還貸
婚後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爲共同財產。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爲夫妻共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