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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計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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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金計劃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資金計劃管理制度

資金計劃管理制度1

資金付款流程及計劃管理制度 爲進一步規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率,加大資金的流轉速度。同事避免公司各部門及客戶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影響公司形象。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本着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則,對付款流程及計劃管理作如下規定:

1 人員組織安排:

1.1財務總監及融資計劃部從公司宏觀角度負責公司資金運作和統籌調度,負責計劃的審批和計劃外資金的協調和有關批准事項。

1.2融資部負責資金的具體計劃安排,具體落實公司資金管理政策,同時負責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3財務部具體實施各種批准的資金計劃,辦理具體付款事宜,向融資部提供當月的資金計劃使用和客戶欠款情況。

1.4 各資金用款部門應積極配合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按時將當月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資金計劃單報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

2 審批內容和審批權限 2.1 資金計劃的審批 資金計劃原則分爲年度計劃、季度計劃(以年度計劃爲準則)、月度計劃(以季度計劃爲準則)和周計劃(以月度計劃爲準則)。年度計劃、季度機化和月度計劃是方向目標性計劃,但周計劃必須是嚴密可執行的計劃。

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必須由各分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書面簽字並由總經理報董事長審批,周計劃根據需要由分管副總按月計劃報總經理簽字後由財務部負責支付(原則上所有按月計劃支付項目在25號後支付)。財務部和相關用款部門依據批准的計劃嚴格落實。

2.2 付款審批單 計劃內資金項目在落實過程中,對於各用款部門按計劃提交的付款審批單,董事長不在具體審批單(周計劃)上簽字。但部門業務經辦人和部門級負責人必須在付款審批單上簽字。

財務總監或其授權人和融資計劃部經理須在具體付款審批單上簽字,特殊情況財務總監審批簽字後,無融資計劃部經理簽字或者有融資計劃部經理簽字無財務總監簽字審批,付款審批單可直接交出納辦理,事後業務經辦人必須補辦有關手續。

總之,付款審批單必須由部門的負責人和業務經辦人簽字,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人員和融資計劃部經理或其授權的主管人員書面簽字。出納才能依據批准手續齊備的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

2.3 計劃外的付款的審批 單筆計劃外付款超過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周累計超過10萬元上的(包括10萬元)必須由總經理報董事長並簽字後、通知財務部和融資計劃部資按手續予以及時辦理。

特殊緊急付款的可以由總經理會同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安排付款,事後業務經辦人必須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和出納承擔相關責任。

2.4 出差借款(包括備用金)的審批 借款必須由分管副總和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及總經理在借款單簽字審批後方可借款。但不得超過10000元,超過後報董事長審批後方可辦理。

所有的借款必須經財務部主管根據制度進一步審覈。

特殊緊急借款的可以主管副總由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安排付款,事後業務經辦人必須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和出納承擔相關責任 2.5 其他費用支付(非採購和工程性支出)的審批 費用審覈人員首先按照公司制度和有關費用標準,審查單據合理性和合法性,由主管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簽字審批,並由財務部審覈簽字後交總經理審批,出納在審查以上手續齊全後上予以支付。

3 付款流程 按照以上審批權限,規定的付款流程如下:

計劃外用款按按權限報總經理和分管副總(包括其書面授權人員)審批 3.1 付款審批單流程 資金用款部門主管及相關負責人簽字審批 資金用款部門按批准簽字後的月度及周計劃填寫申請單 各用款部門計劃員或客戶按完整手續領款 出納付款 根據權限和具體情況財務總監或其書面授權人簽字 原則上資金處長或其授權的主管人員簽字審批, 業務流程中每一步由資金使用部門資金計劃員負責傳遞 3.2 借款流程 財務部處指定專人審覈人簽字 根據權限財務總監或其書面授權人審批 出納付款 總經理審批簽字(10000元以上董事長簽字) 根據權限決定是否由分管副總簽字審批 借款人編制借款單 2222 3.3 其他費用流程 部門主管簽字審批 業務經辦人按規定提交費用發票或其他單據 出納付款 會計處指定專人審覈人簽字 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 根據權限決定是否由分管副總簽字審批 4 資金付款計劃的編制 4.1 編制依據 各資金用款部門根據本部門業務開展需要和項目用款緊急程度,編制資金用款計劃,資金用款必須有主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後提交給融資計劃部和財務部。

根據以下資料編制資金付款計劃:

供應部必須負責專人提供工程客戶和供應商的最新欠款餘額。

財務部出納提供最新帳戶餘額。

銷售部門提交收款計劃。收款計劃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及主管副總審批簽字後提交給總經理及融資計劃部。

4.2 計劃編制時間 年度計劃:每年12月20日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年度計劃。

季度計劃:每季度末所在的月25日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季度計劃。

月度計劃:每月27日,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月計劃。

周計劃:

每週星期四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週計劃。

相關資金用款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及其他文件,結合下期業務開展情況,認真仔細編制付款計劃並經批准後,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融資計劃部。逾期引起的一切相關責任由資金付款部門承擔。

融資計劃部會同財務部按計劃安排還所用資金,同時和資金付款部門負責協調向客戶辦理付款安排事宜。

5 費用付款審批報銷:

其他尚末涉及事項按公司借款管理制度、有關費用報銷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執行。

6 責任 資金用款部門負責延報計劃引起的一切責任,同時對數據填報質量負責,填報主觀失誤及部門審覈失誤,將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融資計劃部負責資金籌集和統籌調度,承擔安排失誤及反饋延誤的責任。

財務部對編制計劃所需的並且由財務部負責提供的資料負責,並對準確性負責。同時出納負責及時按計劃付款。

7 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負責對本制度的解釋。以前與本規定的相悖的制度作廢。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資金計劃管理制度2

資金預算制度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

爲提高本公司經營績效暨配合財務部統籌及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用,各單位除應按年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外,並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便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資金範圍

本辦法所稱資金,係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而言。爲定期編表計算及收支運用方便起見,預計資金僅指現金及銀行存款,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則歸屬於資金調度的行列。

第三條作業期間

(一)資料提供部門,除應於年度經營計劃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算外,應於每月24日前逐月預計次三個月份資金收支資料送會計部,以利彙編。

(二)會計部應於每月28日前編妥次三個月份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按月配合修訂。並於次月15日前,編妥上月份實際與預計比較的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一式三份,呈總經理核閱後,一份自存,一份留存總經理室,一份送財務部。

第四條內銷收入

營業部門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五條勞務收入

營業部門收受同業產品代爲加工,依公司收款條件及合同規定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六條退稅收入

(一)退稅部門依據申請退稅進度,預計可退現數編列。

(二)預計核退營業稅雖非實際退現,但因能抵繳現金支出,得視同退現。

第七條其他收入凡無法直接歸屬於上項收入皆屬之。包括財務收入、增資收入、下腳收入等。其數額在10萬元以上者,均應加說明。

第八條資本支出

(一)土地: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提供的支付預算數編列。

(二)房屋:依據興建工程進度,預計所需支付資金編列。

(三)設備分期付款、分期繳納關稅等:會計部依據分期付款償付日期予以編列。

(四)機構設備、什項設備、預付工程定金等:工務部依據工程合同及進度,預定支付預算及資材部依據外購L/C開立計劃,預計支付資金編列。

第九條材料支出

資材部依請購、採購、結匯作業,分別預計內外購原物料支付資金編列。

第十條薪資

會計部依據產銷計劃等資料及最近實際發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第十一條經常費用

(一)外協工繳:外協經辦部門應參照外協廠商別約定付款條件等資料,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二)製造費用:會計部依據生產計劃,參考製造費用有關資料及最近實際發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三)推銷費用:營業部依據營業計劃,參照以往月份推銷費用佔營業額的比例推算編列。

(四)管理費用:會計部參照以往實際數及管理工作計劃編列。

(五)財務費用:會計部依據財務部資金調度情況,覈算利息支付編列。

第十二條其他支出

凡不屬於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於“其他支出”,包括償還長期(分期)借款、股息、紅利等的支付。其數額在10萬元以上者,均應加以說明。

第十三條異常說明

各單位應按月編制“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以瞭解資金實際運用情況,其因實際數與預計比較每項差異在10%以上者,應由資料提供部門填列“資金差異報告表”列明差異原因,於每月10前送會計部彙編。

第十四條資金調度

(一)各單位經營資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負責籌劃,並由財務部協助籌措調度。

(二)資材部應按月根據國內外購料借款數額編列“購料借款月報表”於當月24日送財務部彙總呈核總經理。

(三)財務部應於次月5日前按月將有關銀行貸款額度、可動用資金、定期存款餘額等資料編列“銀行短期借款明細表”呈總經理核閱,作爲經營決策的參考。

第十五條本準則經總經理覈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資金計劃管理制度3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職能部門、各項目公司各分公司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二、控制目標

1、嚴格資金計劃管理程序,確保資金使用合理、有效,以降低資本成本,提高資本收益率。

2、每月資金計劃一經生效,無特殊情況不進行特批資金支付。

三、審批流程

各職能部門、各項目公司、各分公司→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總裁→財務執行

四、時間規定

每月15日前,各職能部門、各項目公司、各分公司申報下月資金使用計劃到財務總監處

每月20日前,財務總監審覈

每月25日前,總裁審批

每月28日前,融資部資金籌集計劃完成,列入下月工作計劃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部門資金使用計劃

單位:元

資金用途

用款日期

金額

備註

部門經理:

主管副總:

財務總監:

總裁:

材料採購,工程進度付款管理制度

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規範付款流程,以滿足公司管理架構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有采購合同的大宗材料採購或無採購合同但採購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採購和全部工程進度付款。

二、材料採購付款流程

1、爲項目需要進行材料採購,要以項目所屬公司的名義簽訂採購合同,材料發票中的客戶名稱,應填寫所屬公司全稱。如爲竇家寨項目採購材料,合同單位應是贊皇縣舜地人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發票中的客戶名稱與合同單位一致。

2、材料採購合同複印件送財務部備案。

3、填寫材料採購付款審批單,供應單位、合同金額必須與採購合同一致,付款方式註明現金、支票、電匯、網銀等。

4、持材料發票,施工現場驗收單和付款審批單,按審批流程進行審批支付。

三、工程進度付款流程

1、工程合同簽訂時,要以工程項目所屬公司的名義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發票中的客戶名稱,應填寫所屬公司的全稱。如竇家寨項目工程,合同單位應是贊皇縣舜地人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發票中的客戶名稱與合同單位一致。

2、工程施工合同複印件送D財務部備案。

3、填寫工程進度付款審批單,施工單位、合同金額必須與施工合同一致。如有增減變化,應有補充合同或協議,申請撥款單位負責人必須有委託授權書,如果施工單位是個人,領取工程款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件。

4、持工程發票和付款審批單,按審批流程進行審批支付。

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爲準。

工程進度付款審批單

項目名稱

施工單位

合同金額

增減金額+、—

實際總金額

已累計付款額

累計付款比例

本次申請付款金額

施工單位申請:

負責人:

材料部意見

負責人:

工程部意見:

負責人:

主管副總:

負責人:

監理公司意見:

負責人:

預算部意見:

負責人:

財務部意見:

負責人:

財務總監:

簽字:

監察室意見:

負責人:

總裁批示:

審批簽字:

財務填寫本次付款額

大寫金額

已累計付款額

備註:

材料採購付款審批單

項目名稱

供應單位

合同金額

已付金額

本次付款

付款方式

材料部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預算部意見:

負責人:

工程部意見:

負責人:

主管副總:

負責人:

財務部意見:

負責人:

財務總監:

簽字:

監察室意見:

負責人:

總裁批示:

審批簽字:

財務填寫本次付款額

大寫金額

已累計付款額

備註:

日常費用借款報銷制度

爲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財政政策,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或支票時,應填寫“借款單”。

2、借款審批流程

借款人→部門經理→主管會計→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監察室→總裁

→出納支付

3、1000元以下的異地項目公司借款審批流程

借款人→項目負責人→項目主管副總→項目公司會計→出納支付

4、時間規定

借用現金兩天內報銷,借領支票三天內報銷,差旅費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後三天內報銷,原則上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二、備用金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領備用金時,應填寫“借款單”,借款事由註明備用金。

2、備用金審批流程

借款人→部門經理→主管會計→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監察室→總裁→出納支付

3、備用金標準

副總經理20xx元,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1000元,其他人員300元

4、時間規定

借領備用金人員必須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還

清,下年度重新借用。

三、費用報銷制度

1、費用支出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並及時將票據整理,使用“費用報銷單”規範粘貼,粘貼應區別費用性質(如:交通費、招待費、辦公用品、汽油費等)分類分欄認真填寫,金額大小寫必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並註明附件張數,需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件齊全。

2、報銷審批流程

經辦人→部門經理→主管會計→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監察室→總裁→出納支付

3、1000元以下的異地項目公司費用報銷審批流程

經辦人→項目負責人→項目主管副總→項目公司會計→出納支付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制度

1、業務招待費實行權限加標準的管理模式,超權限、超標準需事前向公司總裁申請,否則超額部分自付。

2、招待費餐飲標準

按參加活動的總人數每人每餐平均30—80元。具體標準如下:

公司總裁

實報實銷

副總經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過80元。

分公司經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過50元。

部門經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過30元。

招待所用菸酒茶,由公司統一採購並填寫使用明細,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招待費最高權限

公司總裁實報實銷,副總經理20xx元,部門經理1000元。

4、報銷審批流程

經辦人→部門經理→主管會計→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監察室→總裁→出納支付

5、1000元以下的異地項目公司招待費報銷審批流程

經辦人→項目負責人→項目主管副總→項目公司會計→出納支付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爲準。

出差管理制度

(修訂)

一、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舜地機構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細則。

本標準適用於舜地機構員工公派出差辦理公務者的管理。

二、涉及單據:《出差申請單》

《差旅費報銷單》

《出差報告》

三、要求

本公司內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按本制度執行

1、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出差,應先由派遣出差部門主管覈准,登記出差相關內容,並憑覈准預借或報支旅費。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a、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須明確記錄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總裁視情況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覈實覈定,並送行政部備案。如情形特殊事前無法及時辦理,亦應儘快補辦手續後方可支給出差旅費及記錄考勤。

b、出差人憑覈准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按借款程序執行。出差完畢,銷差後應於三日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結清暫支款項,未於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應將該員工預借差旅費在當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報支時,再行核付。

2、員工在本市、郊區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時應經部門主管覈准。當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當日工資外,原則上不支給交通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交通費憑乘車憑證實數支給。當日出差人員必須於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當日中午無法返回的,給予適當的中餐補貼(補貼按正常出差膳食費補貼標準分地域、級別及頓次執行),但如實際需要,須事先呈主管覈准批准。

3、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一律按實際差旅日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費。

4、出差的審覈決定權限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四日以上由總裁覈准;

b、公司員工出差由部門直接領導及主管副總審批覈準。

5、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實際票額發給交通費:

a、乘坐汽車及火車,原則上應出具公路局、鐵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憑證;

b、乘坐輪船應出具輪船公司的購票憑證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公司總裁覈准後憑飛機票存根報銷交通費;

d、搭乘或駕駛公司的交通工具者,車輛行使必支費用憑證報銷,不得再報支其他交通費。

6、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船車等費,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7、出差人員膳食、住宿、雜費(包括:公交出租車費、手機費),最高定額按以下標準核發(住宿及公交出租費須憑票據報銷),超支部分不予報銷。

a、分公司經理以上領導:地區、縣級城市每日住宿及雜費50元,膳食費每日20元。省會及十四個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費及雜費70元,膳食費每日30元;

b、其他員工:地區、縣級城市每日住宿及雜費25元,膳食費每日10元。省會及十四個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費及雜費35元,膳食費每日15元;

c、如有特殊情況報經總裁審批可實報實銷。

注:十四個沿海開放城市是指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

8、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按實報銷:

a、郵費等費用應以郵電局的收據爲憑。凡因公拍發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僱用勞力、車馬等所支出必要費用,經批准,可另列特別費用按實憑證報支;

b、因公宴客的費用,應以正式統一收據發票爲憑;

c、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以正式的運費收據爲憑。

9、出差費用的報銷:

a、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採取超標自付原則;

b、膳食費等按標準領取;

c、交際費由領導覈定,憑據報銷。

10、出差人員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誤,導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必須延長滯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請,經主管領導、副總確定無誤,方可支給出差旅費。出差員工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出差路線或因私事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但事後總裁特准者除外。

11、員工出差需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如因特殊情況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超額費用,可以呈請總裁特別覈准,其餘超額報支一律剔除。

12、員工報銷出差旅費時,應據實提繳收據,經覈實,如發現有瞞報、虛報,除將所領款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13、出差一般不得報支加班費,但節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

14、出差行程時間工資自出發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計算給付,首尾行程時間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給;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給。出差人員交通費,憑交通票據實數支給。

15、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或退差後,應及時將出差相關狀況總結編制《出差報告》向直屬主管彙報,並及時到行政部報到退差。

資金計劃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資金計劃僅指資金使用計劃,它是根據公司未來一定時期的投資、採購、開發、基本建設等,預計這一時期內貨幣資金的`使用狀況,並進行貨幣資金綜合平衡的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各部門。

第二章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爲了加強公司現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門都應樹立資金使用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控制的管理思想,各部門依據各自分管工作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財務部負責資金使用計劃的審覈、彙總。

第三章資金計劃內容

第六條資金支出

(一)投資活動資金支出

1、土地:建築項目部依據購地支付計劃及相關協議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房屋建築物:建築項目部依據土建工程進度及相關工程合同,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3、機器設備:商務部依據公司設備採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4、運輸設備:綜合部依據行政車輛購置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二)籌資活動資金支出

互聯網金融項目組根據公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預計歸還的本金和利息,編制籌資活動資金使用計劃。

(三)經營活動資金支出

1、商品採購:商務部依據公司商品採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薪酬支出:綜合部負責編制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薪酬類資金使用計劃。

3、管理費用支出:綜合部負責車輛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業務招待費、辦公費、郵寄電話費、車輛費用(除修理費)等資金支付計劃由辦公室負責編制;車輛修理費資金支付計劃由供應處負責編制;環保費(排污費)資金支付計劃由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試驗檢驗費、監磅費等資金支付計劃由質量控制處負責編制。

4、稅金:財務部負責編制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金類資金使用計劃。

5、銷售費用:營銷部負責編制廣告費、宣傳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線下運營部負責編制辦公修理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寄電話費、促銷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

(四)其他支出

凡不屬於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於“其它支出”,由歸口資金支付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補充編制,一併上報。

第四章資金計劃編制程序

第七條爲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實施資金預算制度,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審批嚴格遵循資金預算流程的規定。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每月23日前根據月度工作計劃編制本部門次月資金使用計劃並報公司財務部。

第九條財務處每月25日前彙總編制各部門資金使用計劃,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並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合理安排資金,保證資金收支平衡。

第十條批准後的月度資金預算是公司次月資金使用的準則,財務處下達經審批的月度資金收支計劃至各部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此計劃執行,除發生突發性緊急付款外,對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超計劃付款原則上不予支付。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由業務部門申請,公司分管領導、主要負責人共同批准後,財務處方可辦理。

第五章資金計劃控制

第十一條財務部每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表,並與資金使用計劃對比分析,檢查各部門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偏離計劃的原因。

第十二條財務處根據每月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對各單位資金收支計劃兌現率進行檢查、通報,對計劃兌現率出現重大偏差,嚴重影響公司現金流的,給予一定的考覈。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起發佈執行。

資金計劃管理制度5

一、目的:爲加強公司資金管理的規範性、計劃性和有序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風險管控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本制度適用本公司內部各部門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資金計劃包括年度資金計劃、月度資金計劃、周資金計劃。

三、計劃原則:量入爲出、整體平衡,按時編制、嚴格執行,實事求是、不虛報。

四、計劃執行:

1、各部門是資金計劃的執行部門,每月末25日前各部門將下月資金收支計劃報財務部審覈,財務部有權依據公司整體預算及資金情況對各部門資金計劃進行增減調整,經財務總監與總經理商討籤批後執行。

2、執行部門需在規定的時間上報資金計劃,年度計劃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報,月度計劃在月末25日前上報,周計劃在每週四前上報。

3、各部門資金計劃應建立在對部門工作合理預計的基礎上進行編報,資金計劃需按付(收)款先後順序、付(收)款項目依次填報。

4、資金計劃的調整: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下各部門資金計劃經總經理簽發後一般不允許隨意變更調整。

5、資金付款的執行:資金付款計劃按周執行,月度資金計劃需填寫本月第幾周支付,月度內當週未執行的付款可以遞延到下週支付,但具體付款安排財務依據情況而定,當月未執行的付款不再遞延下月執行,各部門需在填報下月資金計劃時重新提交籤批,財務部根據付款計劃及時調度資金,資金付款申請單需註明資金計劃編號和項目名稱,財務部依據簽發執行的資金計劃執行付款,無計劃的資金付款財務不予支付。緊急情況下需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依次經財務總監、總經理特批後方可執行。

五、資金計劃表填列格式詳見附表,本制度自簽發之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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