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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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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出來工作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有些人會遇到不好的公司,和自己有勞動方面的糾紛,小編爲大家整理好了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的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1

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

建議一:發生勞動糾紛後,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往往不能解決你的問題!

因爲雖然法律規定勞動監察部門在接到勞動者的投訴後,必須在5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受理,並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

但是實踐中,勞動監察部門人手少,案件多,一般只能是給單位下一個通知,單位做一個回覆,就結案,不能解決你的問題!

建議二:勞動仲裁可以是一裁終局的,單位對裁決不服的不能提起訴訟,時間成本不像你想象的那麼高!

根據法律規定,以下情形的勞動爭議屬於一裁終局,對於一裁終局案件的仲裁不服的,只有勞動者可以到法院起訴,單位不能提起訴訟。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建議三:勞動仲裁裁決書、法院調解書是不上網的,用人單位不能通過網絡查到你是否提起過勞動仲裁!

很多勞動者不願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往往是害怕以後去應聘,新公司知道自己提起過勞動仲裁和訴訟,就不願僱傭自己,從而影響自己的職業生涯。

實踐中,勞動仲裁裁決書、法院調解書是不上網的,用人單位不能通過網絡查到你是否提起過勞動仲裁!勞動爭議案件既是是到法院,調解率也非常高,本律師辦理的案子,一般調解結案率在80%左右。

所以,勞動者應該大膽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四:勞動爭議的時效爲一年,過期不受法律保護,不要猶豫,立刻起訴吧!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因此,勞動爭議提起仲裁是有時間限制的,若因拖延而超過了一年的時效,再想申請勞動仲裁,就無法獲得法律的支持了。

建議五:勞動者的勝訴率高,一旦判決,用人單位怕影響自己的信用,會及時將賠償金支付給勞動者!

通常單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都是以一些公司的內部規定爲由的,而這些規定大都不符合法律規定。

因此,勞動者的勝訴率高,一旦仲裁或法院作出判決,現在一般情況用人單位都會害怕自己被法院強制執行,進入黑名單,失信後,用人單位損失會非常大。

因此,除個別情況外,勞動者拿到賠償的可能性很大!

勞動仲裁最有力的證據

1、勞動仲裁最有力的'證據是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勞動仲裁需要用人單位與申請人有勞動關係的證據,這個可以算證據。

2、申請勞動仲裁的申請人所需要準備的證據: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聯繫方式;

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3、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後,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

開庭與裁決:

1、仲裁庭應在開庭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

3、開庭後應宣佈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然後當事人陳述並辯論,最後進行裁決。

注意: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兩類勞動爭議是一裁終局的,一是小額訴訟案件;二是標準明確的案件。具體有:

1、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

2、追索工傷醫療費的案件;

3、追索經濟補償的案件;

4、追索賠償金的案;

5、國家對相關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案件,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

上訴案件一裁終局針對的是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對判決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訴訟。這也是爲了保護勞動者的權利。

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2

【一】個人勝算率

打官司是一項費力費時的事情,而且大部分公司明明知道打不贏,也會通過拖的方式來將對方耗盡。對個人來說浪費了青春,浪費了時間,浪費了精氣神,因此沒有勝算的官司不要去打。至於說個人咽不下這口氣,往往是由於自己的心態不夠好罷了。

【二】公司厚道嗎

如果公司崇尚人本,並且比較厚道,特別是對自己頗有關照,這種情況下也建議不要去打官司。可以靜下心來和自己的主管好好溝通,讓其協同人事部解決中間的衝突,化干戈爲玉帛。至少這樣,還可以爲各方留下一些甜蜜的回憶。

【三】有新工作嗎

如果自己已經選擇好了工作,打官司可能會帶來很大的風險。正常情況下,公司人事部可以通過相關的途徑追溯到自己的新單位。如果公司將電話打到你的新單位,告訴對方你曾與公司產生過勞資糾紛,這對自己來講將非常危險,基本上會造成再次失業。

【四】可以協商嗎

最好的方式就是協商,當然協商在遵守相關規則的基礎上,雙方都必須要讓步,建議員工先讓,因爲員工是弱勢羣體。通過員工的讓步,換來公司的讓步,雙方言和握手,也給彼此留下一段美好的回憶。

【HR視角】

打官司是一件出力不討好的事情,耗費青春,傷害了感情,也影響了以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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