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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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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相信大家都很可能在職場遭遇不公平的遭遇,所以很多人就會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權益,但是有些人對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不太瞭解,下面是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

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1

勞動仲裁證據的三要素主要是: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

真實性

所謂真實性,是指證據形成的過程是客觀真實存在的,不能是僞造的,客觀地反映出我們想要證明的事實。

例如:想要證明勞動關係

如果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爲證明工作關係的證據,其形成是真實存在的,主要關注的焦點是該勞動合同簽訂字跡等都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系本人簽訂,也有公司(用人單位)簽章。

例如:想要證明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在工作過程中,用人單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那麼這個證據的形成主要是用人單位單方作出的,比較大的企業會直接下發文件,並籤蓋公司公章,直接拿給勞動者,一般的企業,一般是口頭通知,此時需要勞動者和其通過一些方式固定證據,比如微信聊天記錄,這個過程的形成是真實的,對方是用人單位的領導人員或者是你的上司。

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

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主要體現的是證據的表現形式,比如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形式有: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鑑定意見、電子數據等,故我們提供的證據必須符合這幾種表現形式。

例如:證人證言

在工作過程中,沒有蒐集的直接工作證據,這個時候你找了你的同事出庭做證,這種就屬於證人證言。即必須是對我們舉證內容相關的且是通過證人語言描述形成的。

例如:書證

書證主要是書面內容作爲證據使用的證據,比如我們使用公司的會議紀要作爲我們在公司工作的證據,而會議紀要的形成是合法的,有公司印章或公司參會人員的簽字。這樣的形成纔是合法的。

關聯性

關聯性即是我們提供的證據和我們想要證明的事實具有一定的關聯性。這種關聯性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

例如:我們想要主張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我們需要提供的證據主要有

1、證明雙方主體身份的證據;

2、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作、打卡記錄、工資記錄、出差會議記錄等;

3、證明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據,如解除通知書等。

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2

證據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人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等。

上述證明材料,申請人能提供的應儘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沒有,則不予受理。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一式兩份,庭審後退回原件。

勞動仲裁申請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 第2張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勞動仲裁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3

一、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1、 勞動者入職方面的證明:如,《入職登記表》、《聘用書》等;

2、 勞動者工作內容方面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崗位調整通知》、《借調函》、《崗位說明書》、《員工績效考覈表》等;

3、關於約定工資、工作時間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4、 勞動者工資發放的證明:如,《工資條》、《銀行打卡記錄》等;

5、 勞動者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如,《考勤表》、《考勤記錄》等;

6、勞動者離職方面的資料:如,《離職交接表》、《辭退書》、《辭職申請》等。

勞動仲裁重要的證據 第3張

二、怎麼判斷勞動仲裁證據的效力

1、國家機關以及其他職能部門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文書優於其他書證;

2、鑑定結論、現場筆錄、勘驗筆錄、檔案材料以及經過公證或者登記的書證優於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3、原件、原物優於複製件、複製品;

4、法定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優於其他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

5、法庭主持勘驗所製作的勘驗筆錄優於其他部門主持勘驗所製作的勘驗筆錄;

6、原始證據優於傳來證據;

7、其他證人證言優於與當事人有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密切關係的證人提供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

8、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優於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9、數個種類不同、內容一致的證據優於一個孤立的證據。

在實踐中,無論是訴訟還是仲裁,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證據都是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的,每個案件都需要依據充足的證據來作出裁判,也只有這樣的裁判纔有可能是公正的。收集勞動仲裁證據,務必保留好證據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應儘量提供原件保存處在對方的依據或證據,將自己不能舉證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將舉證責任轉移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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