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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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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垃圾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垃圾管理制度(15篇)

垃圾管理制度1

爲維護校園環境衛生,美化校園,打造整潔文明的辦公教學環境,現下發我校《校園垃圾處理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一、科室域垃圾

各科室要配備垃圾桶,廢棄物品不得隨處亂丟,要裝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員放置到學校指定垃圾放置地點。科室內垃圾亂丟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丟棄的,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公共區域垃圾

各區域衛生責任人每天負責清理樓道上、院子裏垃圾桶裏的廢棄物品,並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點。如果樓道、操場等公共區域出現廢棄物未及時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

 三、生活區住戶垃圾

生活區住戶要按照校創建辦要求,每天將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點,不得隨處亂丟。

四、垃圾集中放置和處理

校創建辦安排衛生督察員督促衛生值日人每天按時清理廢棄物品,並安排專人每天在廢棄物品放置處噴灑消毒藥水,若未及時清理或消毒,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

學校每週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xx學校

垃圾管理制度2

一、醫院內醫療廢物運送應使用專用車輛。

二、專職回收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回收及運送工作,並對醫療廢物運送過程負責。應按照確定的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

三、醫療廢物運送過程中應確保安全,不得丟失、遺撒、和打開包裝取出醫療廢物。

四、禁止轉讓、盜賣醫療廢物,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和擴散。

五、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六、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七、醫療廢物專用車每次運送完畢,應在指定的地點進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複使用的週轉箱,在每次運送完畢後應進行消毒、清洗。涼幹後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嚴格執行標準預防的原則,做好個人防護。如;運送過程中穿工作服,戴防護手套、口罩、帽子等防護用品。每次運送工作結束後立即進行認真洗手和手消毒。

垃圾管理制度3

一、各單位的職責

部門一:環保部

職責:

1、對各車間清運物料現場查看並進行審批

2、監督檢查各清運車間對制度的遵守情況並進行考覈

3、監督檢查接收車間對制度的遵守情況並進行考覈

4、接到硫磺申請後對垃圾進行外運、外賣;

權限:1、審批權2、考覈權3、考覈權4、負責

部門二:接收車間

職責:

1、對各車間清運物料進行審批

2、接收各車間的垃圾並其清運過程進行監督

3、負責整理各車間清運單據,並每季度向環保科報送

4、對清運車間不遵守制度的情形向環保科提出處罰建議

5、根據現場情況向環保科提出外賣外運申請

權限:1、審批權2、監督權3、負責4、建議權5、建議權

部門三:清運車間

職責:

1、負責將規定類別的垃圾分類後按時間規定運抵現場並根據擺放要求自行卸車

2、對接收車間的接收工作進行監督

權限:

1、負責

2、監督權

二、清運對象

公司現在可接收的垃圾分爲兩大類:一類爲車間無法使用但具備一定經濟價值的物品;另一類爲大宗的油泥和鐵鏽。細分爲以下12類

①保溫岩棉:只准有岩棉、硅酸鋁毯、玻璃絲布,岩棉一律入池,由清運車間人爲推平,不得灑落地面;

②廢舊保溫鐵皮:保溫拆下來的鏽蝕鐵皮,鋁皮不得摻雜在內

③廢舊保溫鋁皮:保溫查下來的變形鋁皮,鐵皮不得摻雜在內

④助劑編織袋:編織袋內不得有助劑、污油以及其他雜物,編織袋統一裝入一個編織袋或捆綁壓實後清運

⑤木質包裝:不得有除木頭之外的其他雜物(如紙箱、石棉板等),設備木包裝按面拆分且確認無鐵構件後清運

⑥廢舊膠管:僅回收廢舊膠管,塑料類不得摻雜在內。

⑦廢舊塑料:除桶類之外的零散塑料製品且經環保科驗收確認,如無法使用的電纜皮、塑料部件等

⑧廢舊儀表線、電纜線:需環保科確認無法進行使用,並由分管總監簽字

⑨金屬部件(長度和直徑≤50cm)廢舊金屬纏繞墊片:分爲碳鋼類和不鏽鋼類,其中纏繞墊爲不鏽鋼類

⑩已確認無法再利用的門、窗:木製類、鐵製門窗拆散後放於所對應回收站內,其他材質現場按類放置

注劑桶及油漆桶:確保無油、無注劑及其他雜物,根據桶的大小、材質進行放置,且要直立放置。

⑿油泥及鐵鏽按危險廢物處置,申請環保科按危險廢物流程處置。

三、放置標準

所有垃圾都是由內向外進行放置,裏面放置高度與垛牆齊高後在向外擺放;一個空間內放置兩種垃圾的中間留有1。5米的距離;各類垃圾的放置位置見附圖;

四、清運流程

週三清運車間聯繫環保部現場確認並審批;週四清運車間在14點—17點(隨公司時間進行相應調整)到接收車間登記和審批,接收車間18點前根據簽單情況,把清運車間分爲上午和下午兩個批次,並通過OA發送到各車間;週五清運車間根據接收車間的時間要求進行清運

五、處罰規定

1、有以下情況的每次罰款1000元

①夜間私自存放的

②現場隨意無組織放置,且不聽接收車間勸告的

③清運物中夾帶衛生清理垃圾等無價值垃圾的

2、有以下情況的每次罰款500元;

①不經過接收車間,在無接收車間人員監護情況下進行存放的

②存放後不處理現場衛生的

③不符合分類規定,如相互之間有夾帶的;不符合存放規定的,如裏面未放滿就向外面放;需要進行深埋未進行深埋或埋深不夠的

④外來施工隊清退車間垃圾,清退車間人員不到場的

⑤清退垃圾的數量與種類與簽單不符的

⑥不按規定時間進行簽單或清退垃圾的(有主管總監特批的書面申請除外)

  環保科20xx—x

垃圾管理制度4

第一條爲淨化城市環境,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發生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垃圾產生源及垃圾排放》行業標準、衛生部《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我市轄區所有醫療、衛生防疫、病員休養、涉外賓館、醫學研究、洗浴、美容美髮、禽獸疫病防治、屠宰、生物製品等單位和從事特種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垃圾是指醫學研究和醫療過程中進行檢查、化驗、處置、婦產、手術和病理解剖中產生的人體污物和被人體分泌物污染的紗布、脫脂棉、衛生紙、護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嬰、截肢、器官等;各療養院、涉外賓館、公共浴池中休養員、外賓、顧客的遺棄物;禽獸疫病防治、屠宰過程中產生的動物屍體及其遺棄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廢棄物等。

第四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管理工作。

衛生、防環境保護等有關管理部門應各司其職,協同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加強對特種垃圾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在特種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唐山市特種垃圾處理行業規劃,制定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管理規範;

二、審覈特種垃圾處置廠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方案,並參加竣工驗收對參與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資質審查併發放許可證;

三、對特種垃圾的排放、收集、運輸和處置進行監督管理;

四、受理違反特種垃圾管理規定行爲的投訴,對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第六條對特種垃圾必須按照國家環境保護、衛生防病的有關規定,毀型後採用高溫焚燒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回收利用或採用填埋、滲井、簡易焚燒等方式自行處理。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不得從事特種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八條特種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必須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承擔。

從事特種垃圾處理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消毒服務衛生許可證》。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對特種垃圾的消毒工作進行監督監測。

第九條產生特種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制定內部特種垃圾管理制度,確定管理人員,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報產生特種垃圾的數量、種類等情況;

(三)按要求自行設置特種垃圾專用收集容器,並與居民區、門診、病房作實體隔離,定期清潔消毒;

(四)負責收集其產生的特種垃圾,分類盛裝,放入專用塑料袋後投入專用收集容器內;

(五)保持專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種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將特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廢物內;

(八)不得任意遺棄特種垃圾。

第十條從事特種垃圾的運輸單位和個人,應提前向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提交運營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自有流動資金和註冊資金;

(二)車輛、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完好狀況;

(三)人員數量和構成情況

第十一條特種垃圾收運過程中,嚴禁撒漏。專用收運車輛應定期清潔消毒。作業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後上崗,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運特種垃圾應定時、定點、定人,日產日清。

第十二條特種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和專用收運車輛應噴塗明顯標誌和“特種垃圾專用車(桶)”、“注意安全、嚴禁混裝”字樣。

第十三條建設特種垃圾處理廠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城市規劃部門批准的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資金來源及有關資信證明;

(三)處理方式、規模;

(四)項目立項申請及批覆;

(五)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工藝方案和主要設備選型;

(七)環境評價報告;

(八)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和設備安裝實驗報告。

第十四條特種垃圾無害化處理廠,選址應合理,在城市下風向,遠離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廠容廠貌整潔;綠化面積不低於廠區總面積的30%;辦公區與焚燒區隔離;圍牆高度應在2.5米以上,煙囪高度應在20米以上。

嚴格執行國家《醫療垃圾焚燒環境衛生標準》,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擴散。

焚燒處理廠運營後,每月應對排放煙氣和殘渣進行檢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並於每季度末將檢測報告上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

焚燒殘渣必須按環衛部門指定地點傾倒處理,不得亂倒。

第十五條特種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收費應當合理,收費範圍和標準應報市物價部門批准。

從事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對特種垃圾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單位(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爲,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揭發和控告。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採取補救措施、並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不如實申報特種垃圾產生數量、種類等情況的;

(二)將特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點傾倒特種垃圾,污染環境的;

(四)不定期對專用收集容器和專用收運車輛進行清潔消毒的:

(五)不按規定地點設置專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辦理運營證,擅自清運、處理特種垃圾的,或不按環衛部門規定的時間、路線運輸的:

(七)收集容器破損或收運過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條特種垃圾處理廠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限期改正、停業整頓或責令拆除,可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建立特種垃圾處理廠的:

(二)未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即投入生產或使用的;

(三)附屬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四)未經處理,擅自轉移特種垃圾的:

(五)違反規定標準收費的:

(六)焚燒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

(七)煙氣和殘渣排放不符合標準,造成環境污染的:

(八)擅自採用其它方式處理特種垃圾的。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及其它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的執法人員應依法履行職責,對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唐山市城市建設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垃圾管理制度5

夏季到了,爲確保社區居民有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運管理制度:

一、垃圾清運時間: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後。

二、垃圾清運方式:社區居民小區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區進行清運,每天清運一次。

三、垃圾清運人員管理:

(一)必須着環衛服裝,配備好清運工具(清潔車、鏟子、釘耙、掃帚等)。

(二)清運質量必須達到要求,保證清運乾淨,不留積存垃圾。若當天未清運完畢,必須加班清運。

(三)清運人員注意自身安全。備好防暑藥、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運處置地點管理:垃圾處置地點必須進行消毒處理,保證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不受影響。

五、垃圾清運車輛維護:

(一)每天下班後對所有清運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護。確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運車輛定期進行保養,確保車況良好。

(三)清運車輛每週必須清洗一次,確保車輛清潔。

垃圾管理制度6

1.目的

對垃圾中轉站管理工作進行指引,及時處理管轄區域內的生活垃圾,保持生活、辦公和商務等環境清潔衛生。

2.範圍

適用於對公司各管理處垃圾中轉站清潔工作的控制。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固體廢棄物的存放。

3.1.1中轉站裏存放的固體廢棄物應按可回收固體廢棄物、不可回收固體廢棄物和特殊類固體廢棄物進行統一分類並在規定場所存放。如條件允許可在以上分類的基礎上進一步按物品的類別進行分類。

3.1.2中轉站應指定專人管理,進行嚴格標識,分類存放。中轉站垃圾桶需擺放整齊、密封,防止異味外逸。防止廢棄物亂堆亂放及撒落現象,保持地面清潔;地面應爲水泥、瓷磚地面或有其他預防垃圾水滲漏措施。

3.2垃圾中轉站應定期重點消殺,防治蚊蠅孳生。

3.3每次裝運垃圾後,需及時對裝運過程中滲漏的垃圾水及垃圾物撿起並對地面進行清理。

3.4垃圾中轉站外嚴禁亂放垃圾、垃圾桶、垃圾車等有礙觀瞻的物品。

3.5垃圾中轉站需根據季節定期清理,5米範圍外不得有刺激性氣味。

3.6應針對垃圾中轉站的管理,制定相應的消防火災、垃圾水滲漏應急預案及需使用的應急物品;中轉站裏至少應備有滅火器2個。

3.7如需對垃圾中轉站與垃圾桶進行沖洗,需對衝洗水進行收集,統一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3.7管理處任何人員發現垃圾中轉站不符合相關要求,均應通知清潔人員及時處理。

3.8各管理處根據本小區(大廈)制定垃圾中轉站具體轉運時間、次數。

4.相關文件

vkwy8.2.3-h01 《保潔工作標準與檢查程序》

vkwy7.5.1-z06 《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5.記錄表格

vkwy7.5.1-z06-f1 《固體廢棄物跟蹤處理記錄表》

垃圾管理制度7

1、垃圾站設立一名管理人員,兩名保潔養護人員,實行24小時管理制;

2、垃圾站開啓時間爲上午5:30——11:30,下午2:00——5:00,其餘時間不許轉運垃圾;

3、保潔人員要及時沖洗地面及牆面,保證垃圾站隨時乾淨整潔,無異味、無蟲蠅;

4、嚴格按照壓縮式垃圾站操作規程使用,若違規操作致使機械零部件損壞,操作人員按配件價值的20%賠償;

5、及時檢修、維修、保養垃圾站的設備及垃圾轉運車輛,使之損耗減低到最小。如遇大修,需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6、重視機械操作培訓學習,及時向專業人員請教;遵守機械操作安全,如違規操作,致使發生事故,由本人自行負責;

7、保證垃圾轉運車輛的安全正常運行,保持車輛乾淨整潔,車輛要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異味;

8、校內小型垃圾轉運車每天用完必須及時清洗、入庫,加油或維修需向管理人員申請;

9、嚴禁在垃圾站內吸菸,杜絕一切火源,提高警惕,防患於未然;

10、創一流服務,樹立文明垃圾站形象。

垃圾管理制度8

爲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總務處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到花圃填埋處理變廢爲寶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爲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蔘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垃圾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爲了有效控制和減少垃圾對環境的污染,提高環境管理水平,特定本作業指導書。

二.適應範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於公司內及中轉站的垃圾分類、標識、收集和處置。

三.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教育和監督本部門的員工執行該管理作業指導書,全體員工都有責任控制和減少垃圾,維護實施環境管理。

(二)總務課負責本作業指導書的制定、實施監督管理。

四.作業內容

(一)各部門本着提高服務質量,節約資源的原則,最大限度的降低資源、物料消耗,減少垃圾的產生量。

(二)在公司內部各課內分別設置垃圾分類回收箱(桶、簍),標明垃圾分類名稱(塑膠類、紙類、金屬類、危險品類),每日產生的垃圾須當日及時清理、分類、標識和收集。公司內部各課按下述方式設置垃圾回收桶,每天下午16:30鍾由各課衛生負責人將分類垃圾從各責任區域送到公司垃圾中轉站,由清潔工做統計彙總,然後下午17:00點鐘,將不可回收物品送至社區的垃圾回收站。

1、金屬類:包括廢金屬物品,飲料瓶、化妝品包裝瓶罐、食品瓶罐類等。

2、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即溼垃圾,在自然條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皮、剩菜剩飯等。

3、危險品類:碎玻璃、廢舊電器、熒光燈管、燈泡、電池、曬鼓、墨盒。

4、塑膠類:包括廢塑料袋、包裝袋、發泡膠、、牙膏皮、牙刷等。

5、紙類:其中紙類包括報紙、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片、大小紙盒等。

(三)辦公室產生的廢棄事務性用紙需投入可回收紙類區域,其他垃圾分別投入相應的垃簍,然後由各課垃圾負責人打掃分類放置在各垃圾回收箱。

(四)排水溝清理出的污物按不可回收生活垃圾處理。

(五)建築垃圾由建築施工承包方在建築完工後,一次性清運。

(六)各類危險廢物(廢棄化學品)應統一放入各自的危險品垃圾桶內,並貼附相應的標識放在化學危險廢物置場存放,同時由專人記錄、填寫有關清單表格。最後統一交給有處置資格的單位進行處置。

(七)含油、含洗滌劑、含有機化學溶劑的抹布、手套也應列爲危險廢物,應統一收集,由清潔工按有害廢棄物處理。

(八)廢電池由清潔工統一收存進專設的大鐵桶,後按有害廢棄物處理(汞除外),所有危險廢棄物處理必須填寫《危險危廢分析表》

五、相關文件

《廢棄物處理程序》

六、相關記錄

《危廢分析表》

《廢棄物統計彙總表》

垃圾管理制度10

20xx年XX中學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垃圾並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循環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恆。爲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衛生做細做好。

一、目標:(一)要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滲透教學,將垃圾分類知識融入課堂教學和教學案例中。

(二)引導師生了解垃圾如何分類以及垃圾分類的重要性,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

(三)強化師生垃圾分類意識,提高師生知曉率、參與率。充分發揮學校羣團組織、學生社團的作用增強垃圾分類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爲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爲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一)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恆(二)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三)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築垃圾和其它清掃垃圾等)。

(七)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一)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二)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

(四)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證照齊全的專業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處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集中統一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六)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處理。

四、垃圾分類處理措施:(一)學校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識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爲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蔘與,人人有責。

(二)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臺賬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三)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並追求有關責任。

(四)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垃圾管理制度11

爲了提高我校的垃圾分類處理的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校師生的環保意識,大力推進我校作爲國家級“綠色學校”的建設工作,專門制定此項制度:

一、垃圾的分類

垃圾處理是環保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處理得當與否,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生活質量,隨着社會的進步,垃圾分類處理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一般垃圾處理可分爲三類:

1. 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機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質,如各類廢紙、廢舊鋼鐵、玻璃、易拉罐、舊塑料紙等;

2.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沒有利用價值,不可再次利用的物質。如:超薄型塑料紙,小於0.02毫米,如食品包裝袋,白色盒紙這類物質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

3. 有毒有害垃圾:如廢電池、此類物質含有大量重金屬,一節電池可污染一畝地,實驗室的廢棄物,經過實驗化學反應後,能產生有害氣體或液體。有毒有害垃圾必須有專人負責,專用容器包裝,送垃圾場專門處理。

二。具體措施

1.健全組織網絡,各類垃圾實行專人管理,各班級、處室都要設立垃圾專管員。

2.垃圾專管員負責對本班、本科室的垃圾進行一級分類。

3.各班、各處室設立廢紙收集箱,校園內設置垃圾箱,並標明“回收”、“不可回收”。

4.各班、各處室對垃圾進行分類回收,並有明確標誌。

5.學校總務處設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各班、各處室每天定時將相應垃圾統一放入相應垃圾桶內。

6.學校與街道簽訂協議,每日定時來校清理垃圾。

7.各班、各處室每週二次將廢紙、廢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賣給廢品回收人員,充做班費等使用。

8.各班、各處室、校園垃圾桶都配備相應垃圾袋。

9.學校實驗室有毒有害物質處理方法另行規定。

三。垃圾分類表:

分類

細化

代表物品

回收步驟

處理方法

可回收

廢紙類、紙容器類

1. 白紙、報紙、牛皮紙

2. 紙杯、紙餐盒

1. 除去塑膠封面

2. 鋪平、疊好

3. 紙容器洗淨疊好

賣給廢品回收人員

鋁箔包、

牛奶紙盒

1. 各種飲料

2. 伊利牛奶等

1. 去除吸管膠膜

2. 清洗

3. 壓扁

塑膠瓶

酸奶、洗髮露等

清洗

塑料瓶

礦泉水、可樂瓶

清洗、壓扁

鋁罐

碳酸飲料罐

清洗、壓扁

鐵罐

沙蟲劑等

清洗

其他類

1. 損壞的勞動工具

2. 大型廢棄物

3. 廢燈泡、燈管

4. 廢教具、學具

不可回收

塑料袋、塑料軟管、果皮、各種筆類、文具、光盤、錄影帶、軟盤、旅行袋、球類等放入相應垃圾袋中交由環衛人員處理

垃圾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爲了加強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西寧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域內建築垃圾的產生、傾倒、運輸、回填、中轉、消納、利用等處置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或拆除各類建(構)築物、道路管網、園林綠化等以及居民修建、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第三條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鼓勵社會力量開發建築垃圾綜合利用項目,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採用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四條市、區政府應當加強對建築垃圾處置工作的領導,建築垃圾消納場、中轉站的設置應當納入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需要,編制城市建築垃圾消納場、中轉站建設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五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本市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建設、房產、環保、規劃、交通、工商、公安、安監、質監、國土、財政、水利、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建築垃圾處置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築垃圾處置實行覈准制度。未經覈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建築垃圾。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拆除各類建(構)築物、道路等需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向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申請覈准。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受理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覈准;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覈准,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將其建築垃圾處置覈准情況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備案。

跨區運輸、消納處置建築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覈准。

第八條需要開挖、拆遷、回填等涉及建築垃圾處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明確建築垃圾處置相關責任。

第九條申請建築垃圾處置覈准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建築垃圾處置方案,包括產生建築垃圾的種類、數量等;

(二)有與取得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的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三)有與取得建築垃圾消納處置許可證的消納場簽訂的消納處置合同;

(四)有建築工程用地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施工工地環境衛生責任書,但法律規定不需要辦理的除外;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地管理相關規定文明施工,並落實沖洗保潔措施。

第十一條居民修建、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築垃圾,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應當指導業主或施工單位在指定地點分類堆放,並採取圍檔、苫蓋等措施。

居民修建、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委託市容環境衛生服務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有償清運。

第十二條各類線纜、管網、園林綠化等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由施工單位按照要求採取防揚塵措施,完工後及時清除建築垃圾、拆除施工設施。

第十三條各類建設工程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應當採取防揚塵等措施,防止污染環境,影響市容衛生。建設工程竣工後15日內應當清運乾淨。

第十四條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應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申請核發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受理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頒發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申請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自有運輸車輛數量不少於20輛,依法取得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有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從業資格的駕駛人員;

(四)具有健全的運營、安全、保養等管理制度;

(五)運輸車輛安裝符合規定的密閉機械裝置;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申請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其車輛應當納入取得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的單位實行統一管理。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將取得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的單位向社會公佈。

第十七條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前應當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申領建築垃圾準運證,建築垃圾準運證應當載明工程項目的名稱及地點、運輸車輛牌號、運輸路線、時間、消納場所等事項。

第十八條運輸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覈准範圍裝載、承運建築垃圾,不得超載、超限;

(二)不得將承運的建築垃圾轉包或者分包;

(三)運輸車輛駛出工地前應當沖洗,不得帶泥(土)上路,污染路面;

(四)按建築垃圾準運證載明的路線、時間運輸;

(五)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不得沿途泄漏、撒落建築垃圾;

(六)隨車攜帶建築垃圾準運證等證件,自覺接受檢查;

(七)在指定的地點裝卸,服從消納場工作人員的管理。

第十九條建設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申請核發建築垃圾消納處置許可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受理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覈准,並頒發建築垃圾消納處置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覈准,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建築垃圾消納場。

第二十條建設建築垃圾消納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土地、規劃、環保等部門的許可審批;

(二)有消納場的場地平面圖、進場路線圖;

(三)有符合規定的攤鋪、碾壓、除塵、照明等設備;

(四)有建築垃圾分類處置和回收利用的方案;

(五)有健全的環境衛生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六)符合防洪、防塌方等防災的相關規定;

(七)在進出場道路路口設置醒目標誌、標識,在專用道路和建築垃圾處置區設置指示牌、車輛限速牌等告示牌;

(八)進出口道路應當鋪設砼化路面,設置沖洗保潔設施。

第二十一條建築垃圾消納場的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

(二)可利用建築垃圾與不可利用建築垃圾分類堆放;

(三)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範、規定施工作業;

(四)保持相關消納設備、設施完好;

(五)保持消納場周邊及其場內環境整潔;

(六)有專業的保潔人員,並做好車輛駛出消納場的保潔工作,對車輪、車廂進行沖洗,確保淨車出場;

(七)記錄進入消納場的運輸車輛、受納建築垃圾數量等情況,定期將彙總情況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自覺接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有償服務,具體收費辦法按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建設工程、低窪地、廢溝渠等需要實施回填處置的,在符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條件下,經相關部門同意後,鼓勵優先採用建築垃圾做回填材料。

需要建築垃圾做回填材料的,有關單位應當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提出申請,經覈准方可進行回填處置。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爲:

(一)將建築垃圾交由未取得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運輸;

(二)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

(三)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建築垃圾;

(四)僞造、出租、出借、塗改、轉讓、倒賣建築垃圾處置有關證照。

第二十五條禁止佔用城市道路堆放建築垃圾。確需臨時佔用道路堆放的,應當徵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同意,並採取防污染措施。完工後應當將建築垃圾及時清除乾淨。

第二十六條從事建築垃圾運輸服務的單位以及建築垃圾消納場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爲實行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對單位和個人的投訴舉報,應當及時查處。經查證屬實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規定予以獎勵。

第二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爲,《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承運建築垃圾的運輸車輛未隨車攜帶建築垃圾準運證,不按規定的路線、時間行駛的,或不按規定使用密閉裝置的;

(二)建築垃圾消納場不按規定作業以及運輸車輛不服從管理的;

(三)處置建築垃圾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運輸單位、消納場等拒不接受檢查的。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清除,並處1000元以上1萬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行承攬建築垃圾運輸業務,或者拒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責令糾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市轄大通、湟中、湟源三縣對建築垃圾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20xx年4月28日西寧市人民政府頒佈的《西寧市城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辦法》(西寧市人民政府令第62號)同時廢止。

垃圾管理制度13

爲給師生提供乾淨、整潔的校園生活環境,垃圾清運員負責轉移校園內產生的日常生活垃圾至集中存放地點,以確保校園內衛生環境的整齊與整潔。對垃圾員的具體要求如下:

1.愛崗盡職,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不怕髒、不怕累,團結協作,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2.愛崗敬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空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私撿私存雜物。

3.及時清理分擔區域內生活垃圾運送到集中存入地點,做到隨有隨清,乾淨衛生。

4.在有接待參觀等緊急任務時,務必嚴格遵守中心工作要求,保證外圍衛生清潔。

5.自身形象做到乾淨整潔,垃圾清運車做到及時清理、無污漬、無殘留物。

6.愛護公共設施,對於垃圾清運車要定期維護,正確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7.垃圾桶、果皮箱內垃圾應每天清運兩次。

8.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洗一次。

9.清洗前先倒淨垃圾桶、果皮箱內的垃圾,除去垃圾袋。

10.先將垃圾桶、果皮箱的表面沖洗一遍,然後用清潔劑擦拭。

11.將油漬、污漬洗乾淨後,用清水沖洗乾淨。

12.清洗完畢及時套好垃圾袋。

13.垃圾中轉站設在不影響校區環境的地方。

14.用鐵鏟將池內垃圾鏟入手推車內,用掃把將剩餘垃圾掃乾淨,垃圾中轉站的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15.兩人配合將垃圾倒入垃圾車。

16.沖洗中轉站地面,打掃牆壁,油污處用去污水或洗潔精刷洗。

17.用噴霧器培敵敵畏藥水每天對垃圾中轉站及周圍5米處進行消殺。

18.完成中心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19.禁止外人進站,垃圾站設立專人看管。

20.禁止箱外堆放易燃廢品,禁止化學藥品倒入垃圾箱,同時配備滅火器材。

垃圾管理制度14

1.管理員在園林綠化保潔部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指揮工人做好垃圾檢查分類工作,確實倒入箱中垃圾不含化學藥品及易燃物品,同時做到合理裝填,最大限度利用垃圾箱。

3.垃圾站的垃圾必須每天日產日清,清運期間清掃落在地面上的垃圾並裝回垃圾箱內,期間如垃圾較多影響垃圾存放時,應及時清運。

4.監督垃圾工對每天進入場地的垃圾日產日清情況,檢查垃圾站內場地衛生,不得滿地雜物;站內不得隨意堆放垃圾。

5.垃圾站管理員要定期檢查垃圾站內牆面、天花板,應無積灰、污跡、蛛網,無亂圖亂畫,牆面光潔,外牆面整潔,每週對垃圾站檢查不少於三次。

6.認真組織好除'四害',防污染工作,夏季,定時噴灑藥水,減少蒼蠅滋生。

7.建立運行管理臺賬,做好生活垃圾日清運量的統計。

8.及時收管用具和設施,對站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情況時行登記,故障要及時彙報。

9.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做到早發現,早預防,確保安全運行。

垃圾管理制度15

一、垃圾的分類:

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爲危險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1危險廢棄物垃圾:是指會對大氣及周邊環境產生危害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化學品廢棄物(實驗產生的廢漆,廢料,污水池廢渣,生產時產生的廢料廢渣,包裝過濾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暫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築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採用定點設置的方法,並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於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爲新建倉庫北,分別設有金屬類、包裝類、岩棉類、硅藻土類、濾芯類、玻璃類、及生活垃圾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週轉區。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維修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管路、閥門、邊角料、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

2.2.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及容器。

2.2.3岩棉類區只存放因設備、設施維修報廢的保溫岩棉及其它保溫材料。

2.2.4硅藻土類區存放車間廢氣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類及廢氣樹脂、胺化物類垃圾。

2.2.5濾芯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濾芯、反滲透膜、濾布。

2.2.6玻璃類區存放玻璃類、電子類、塑料類及車間較小的包裝容器。

2.2.7生活垃圾類區存放食堂及各部門產生的菜葉、果皮等垃圾和焚燒後的灰渣。

三:各部門依據垃圾產生的種類特點,嚴格實施分類存放,並確保及時轉運至公司的垃圾中轉站,實施分區存放,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產一、二、三科、倉庫及門衛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燒爐北空地處,由環衛人員檢查確認後進行集中焚燒。

3.1.2綜合辦公樓各部門的可燃垃圾,於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環衛人員拿到焚燒爐處,和其它部門的可燃垃圾一起燒燬處理。

3.1.3公司所有部門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門或公司機密的,由自己部門到焚燒爐處進行燒燬處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處理,必須在實施去害處理後,統一交由安全環境科聯繫處理。垃圾產生部門因私自處理產生的問題,由處理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3.2.1車間直接產生的廢棄物,由產生部門負責無害化處理後,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設施的維修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由三科負責,並及時交由環衛人員驗收並分類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於產生途徑不同,而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門參照上述垃圾分類進行日常歸類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後開始接受車間垃圾廢棄物,車間及環衛驗收人員雙方共同對垃圾是否按規定做了分類處理進行檢查確認,驗收不合格的由垃圾產生部門負責分揀,否則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實施登記管理,分別標註垃圾名稱、數量、輸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時間等相關信息。

3.3.1建築垃圾:由三科負責與施工單位協調外運處理。

3.3.2公用機電工程、維修工程產生的垃圾由三科負責清理運送,並按分類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門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及明確屬於部門受益設備設施維修產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門和受益部門負責清理,並按分類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區裏的垃圾及廢棄物,由安全環境科負責聯絡外運處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單獨臨時放置,儘可能及時處理。。

四、其它注意事項

4.1後勤及車間辦公區等相關場所、部門,爲確保垃圾的分類丟棄,必須至少有兩個垃圾桶,用來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並確保在垃圾接受時間段將垃圾運送到指定位置。

4.2生產車間的各個樓層,要依據部門的垃圾種類,應該至少設置3個垃圾臨時存放點,確保生產垃圾的分類存放,並按照規定的時間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存放。

4.3爲確保垃圾分類管理,取消現行垃圾箱設置分劃,所有垃圾箱統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區,夏季由環衛人員進行噴藥滅害處理,防止蚊蠅滋生;三科RO膜前的報廢設備存放區保留。

4.4部門垃圾在被輸送到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後,因垃圾分類不好而發生不被接受情況,相應責任由垃圾產生部門及接受人員承擔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爲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蛋殼、建築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4、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爲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爲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部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箱(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池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村垃圾填埋場。

4、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學校集中統一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5、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6、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德育處、少隊部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爲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蔘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學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並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班級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1、目的

爲了規範公司的垃圾管理,防止垃圾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文件適用於全公司的垃圾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設備部門爲本文件的編制歸口部門。

3.2槽窯部門負責固廢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3.3設備部門負責固廢垃圾、生活垃圾、危廢垃圾的處理工作。

3.4物控辦分部負責生產垃圾的管理和處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垃圾分類

根據公司目前的生產運營情況,分爲固廢垃圾、危廢垃圾、生活垃圾、生產垃圾。

4.1.1固廢垃圾

碎玻璃灰、被污染的碎玻璃、廢耐火材料(爐灰、耐火磚、保溫棉)。

4.1.2危廢垃圾

廢濾芯、廢機油。

4.1.2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中或者爲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但不限於:剩餐、塑料包裝盒、辦公廢舊紙張等。

4.1.3生產垃圾

廢舊鋼材、廢舊無價值備件、廢舊材料、廢包裝材料(廢紙、廢鋼帶等)。

4.2垃圾定點存放及管理

4.2.1固廢垃圾

1)公司固廢垃圾存放點爲原料碎玻璃堆場,由槽窯部統一管理,設備部負責處理。

2)各部門產生的固廢垃圾必須專人定期運至固廢垃圾存放點。

4.2.2危廢垃圾

公司危廢垃圾存放點在河北浮法,設備部負責運送到存放處並處理,由河北浮法負責管理。

4.2.3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存放點爲原料配料樓南側,由槽窯部統一管理,設備部負責處理。

2)各部門產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早晨由專人運至生活垃圾存放處。

4.2.4生產垃圾

1)生產垃圾存放點爲原料袋裝庫,由物控辦統一管理和處理。

2)各部門產生的生產垃圾必須專人定期運至生產垃圾存放處,分類放置。

4.3垃圾分類管理要求

4.3.1公司各種垃圾存放點必須明確標示,以便快速識別,防止人爲失誤。

4.3.2垃圾存放點及各部門使用的垃圾鬥或者垃圾桶必須進行顏色區分並且進行定置,固廢用紅色,生活垃圾用黃色,生產垃圾用綠色。

4.3.3各部門必須及時將本區域產生的垃圾運送至中轉站,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4.4其他注意事項

4.4.1夏季爲防止生活垃圾滋生蚊蠅,管理部門必須及時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或者由保潔人員進行噴藥滅害處理。

4.4.2爲防止產生過多的垃圾,公司全員應該進行清潔生產,如:利用二次紙、儘量用OA辦公、進行精細化生產操作防止產生落板灰塵、精細點檢、維護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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