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一、法律根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二、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帶薪年休假報酬的計算公式
第一步: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第二步:折算後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帶新年休假計算報酬的天數取整數天數
第三步:帶新年休假報酬=帶薪年休假取整數後的天數×(前12個月平均工資÷21.75天)
例如:一職工參加工作年限爲11年,與單位於2008年12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前每月工資爲3000元。
1、(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35天÷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10天—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0天=帶薪年休假天數9.18天
2、折算後計算勞動報酬的帶薪年休假天數爲9天
3、帶薪年休假取整數後的天數9天×(前12個月平均工資3000元÷21.75天)=帶新年休假報酬1241.38元
五、新進職工帶薪年休假的計算
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單位於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職工,該職工參加工作有5年。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122天÷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5天=帶薪年休假天數1.67天
折算後實際應享受的年休假爲1天。
六、單位當年不安排待薪年休假支付的勞動報酬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一、瞭解帶薪年假的法律規定
首先,瞭解帶薪年假的法律規定是非常重要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員工當年的工作年限達到一定時間後,僱主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給予每位員工每年帶薪年假。具體規定如下:
1. 工作滿一年,享受五天年假;
2. 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享受十天年假;
3. 工作滿二十年及以上的,享受十五天年假。
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工作年限沒有滿足規定,就沒有享受帶薪年假的權利。另外,如果你的工作年限超過了規定,也只能享受國家規定的最高年假天數。
二、計算帶薪年假的天數
計算帶薪年假的天數需要注意一些細節。首先,應該清楚地知道員工的實際工作日是多少。實際工作日指的是真正上班的天數,其中包括週末和法定節假日。而具體的標準則根據各地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中國,週末一般是指週六和周天兩天,而一週總共有七天。也就是說,員工每個月正常應該工作的天數是21.75天。如果你每週只工作五天,那麼一個月的工作日數是21.75天/7*5=16.5天。如果你的工作時間比較特殊,那麼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計算。
接下來,需要根據以上規定計算員工的帶薪年假天數。如果員工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到一年,那麼他們就不能享受帶薪年假。如果超過了一年,就可以按照國家規定計算員工擁有的帶薪年假天數。
例如,如果員工的工作年限已經滿了一年,那麼他可以享受五天的帶薪年假;如果工作年限已經滿了十年,那麼他可以享受十天的`帶薪年假;如果工作年限已經滿了二十年,那麼他可以享受十五天的帶薪年假。
三、如何計算帶薪年假的工資
除了計算帶薪年假的天數之外,還需要考慮如何計算實際的帶薪年假工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在享受帶薪年假期間應當得到他們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也就是說,員工在帶薪年假期間應該獲得與在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不應該受到任何減少。
對於正常工資的計算,應該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等各種應得的收入。如果員工在帶薪年假期間享受加班等一些其他的福利待遇,那麼這部分收入也應該包括在內。總之,員工在帶薪年假期間的工資,應該按照他們正常工作日的薪酬標準來進行計算。
總之,在計算帶薪年假的時候,首先要了解帶薪年假的法律規定。然後,需要計算員工的實際工作日和帶薪年假天數。最後,應該按照員工正常的工資標準計算出帶薪年假工資。這樣,才能保證員工的權益得到公正的保護。
年薪假期是怎麼計算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假日.假日不計入年薪假期。
2、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員工休,年薪期間的工資收入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
3、用人單位未經員工同意安排年薪或安排員工年薪天數少於年薪天數的,應在本年度內向員工支付年薪天數,按當天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薪工資,包括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計算未休假工資報酬的日薪收入,按員工本人的月薪除以月薪天數(21、75天)計算。
月薪是指員工在使用者支付未休假補貼前12個月加班補貼後的月平均工資。年休假工資的計算如下: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即是休假等同於在正常工作。但是以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爲前提。如果勞動者未休年假的,則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三倍支付年休假報酬。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發放。
但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