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談賠償技巧,員工被辭退的原因有很多,如果辭退原因合法有據、且用人單位處置得當的,這是讓人容易信服的,但是無故辭退是可以談賠償的,下面是試用期被辭退談賠償技巧
試用期被辭退談賠償技巧1
可以要求補償,按照三步走。但有三種情況你無法獲得補償。
1、第一步:梳理手頭證據
包括你的工作證,打卡記錄,工資條等。同時,審視公司給你開的解僱單,如果沒有這個東西的話,就等同於沒有憑證證明公司開除了你。
2、第二步:與公司再溝通
假設公司已經把你開除,你需要重新再與公司溝通。正常情況下,在公司解僱你期間,都應該與公司積極的溝通。一方面當時溝通比較方便,另一方面也希望事情不至於搞得太糟,大家協商一個適度的賠償額,好聚好散。
3、第三步:與公司打官司
當你手裏面擁有一定的證據或是瞭解了相應的法律,這個時候公司拒絕與你溝通及賠償,你可以尋求當地勞動部門的支持。按照目前勞動法來說,對員工的支持力度還是很大的。
搞清楚這一點以後,我們就可以開始理解經濟補償金怎樣計算了!
經濟補償金按您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
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但是以下幾種情況,你將無法獲得賠償。
1、已經辦理離職交接手續,這代表着你個人已經主動離職。
2、你確實違背了公司的相關規定,且這個規定已經觸動了被解僱的底線。
3、你違背了相應的社會法律,而這個法律足以促使公司解僱你。
沒有出現以下情形的,屬於無故辭退: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1、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2、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3、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試用期被辭退談賠償技巧2
被公司辭退談賠償技巧一
根據新勞動法計算可得到的最高補償額
按照現在這個情況,朋友他們如被辭退,肯定是不符合新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所以公司肯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假如說公司辭退行爲是合法辭退,因爲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
那麼公司就需要支付N+1的經濟補償金;假如說公司辭退行爲是違法辭退,那麼公司就需要支付2N的賠償金。他們在該公司工作了不滿半年,N就是0.5個月工資,那麼N+1是1.5個月工資,2N是1個月工資。
也就是說,不管在法律上最終定義公司對他們的辭退屬於違法還是合法,他們可以拿到的補償額最多最多隻是1.5個月工資,而且偏向更大的可能是1個月工資。
被公司辭退談賠償技巧二
分析公司的實際狀況和底線
該公司成立這個項目是真實的,招入朋友他們後一直是有在推進該項目,而疫情對於該公司主業務的影響也是真實的,因爲資金斷鏈而中止新項目是正常的。因此,公司辭退他們,應該屬於無奈之舉。
既然是因爲沒錢而裁員,那麼公司肯定希望少賠錢。如果說要求公司必須按照新勞動法計算出來的最高補償額來補償,意味着不給公司談判的空間。
公司答應就是賠1.5個月;不答應,即便鬧上仲裁最終輸了,公司最多也還是給1.5個月而已。如果公司鐵起心來,乾脆不給任何賠償,讓朋友他們去仲裁,公司仲裁敗訴後可以上訴
一審不成就繼續上訴到二審,整個時間下來最起碼能拖上一年多。這樣分析的話,就能明白,把公司逼到死角,不見得是好事,反而可能會造成公司一拍兩散的想法,畢竟現在該公司的問題就是錢的問題。
被公司辭退談賠償技巧三
分析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
朋友他們被辭,想要辭退的補償。公司沒錢,想要儘量減少因爲裁員所付出的賠償費用。這兩者本身就是矛盾的。矛盾解決不了就會出現死局,這樣最終他們就算能拿到錢,很可能已經是一年多以後了。萬一,這公司堅持不下去,在這一年裏倒閉了,他們就一分錢也拿不到。
這明顯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如果說他們在該公司工作了好幾年,按照2N能拿到例如10個月工資或者更多,那麼爲此硬剛到底是值得的。但現在他們能拿到的賠償最多僅僅是1.5個月工資而已,爲此拖那麼長時間不值得。
理想的方案,應該是現在就拿錢走人,哪怕能拿到的錢比1.5個月低些。這樣還可以協商用自己辭職的方式離開,避免因爲被辭退而給後續找新工作帶來麻煩。
試用期被辭退談賠償技巧3
已過試用期後被辭退怎麼進行補償
用人單位開除、解僱勞動者,關於賠償金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違反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爲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有相關合法依據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並且如果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爲代通知金;
3、如果勞動者存在腿板相關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